大連市工商局市場主體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告知書 一、政策依據 1. 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 2. 工商總局關于落實《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做好“雙告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11號) 3.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遼寧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2016年)的通知》(遼政辦發〔2016〕68號) 4.遼寧省工商局轉發工商總局關于落實《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做好“雙告知”工作的通知(遼工商發〔2016〕5號) 5.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調整工商登記后置審批告知事項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工商發〔2016〕37號) 二、告知內容 依據遼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遼寧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告知市場主體其擬從事的經營項目中如有須經審批方可經營的目錄內事項的,應當到相應的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未經審批不得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三、適用對象 申請設立登記和經營范圍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 四、查詢方式 《遼寧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可通過大連市工商局門戶網站(www.dlgs.gov.cn)“政務公開”項目下“法規文件”欄目查詢。 五、履行方式 市場主體在申請設立登記和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時,應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簽署的承諾書。市場主體不提交承諾書的,登記機關可不受理申請。 市場主體可在登記機關受理登記注冊申請后,在登記機關提供的承諾書上簽字提交,也可在大連市工商局門戶網站(www.dlgs.gov.cn)“辦事大廳” 項目下“市場主體注冊登記指南”欄目中自行下載空白承諾書,簽字后在申請登記注冊時提交。承諾書將歸入企業登記檔案。 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注: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稱 |
| 公司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分公司名稱 |
| 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文號/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營業場所 | 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 生產經營地 | ?。ㄊ?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 聯系電話 |
| 郵政編碼 |
| □設立 | 負責人 |
| 申請執照副本數量 | 個 | 分公司 經營范圍 |
| 核算方式 | □獨立核算 □非獨立核算 | □變更/備案 |
| 變更/備案項目 | 原登記/備案內容 | 申請變更登記/備案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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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銷 |
| 注銷原因 | □1.分公司被公司撤銷。 □2.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3.分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 □4.其它原因: |
| 清稅情況 | □已清理完畢 □未涉及納稅義務 |
| □申請人聲明 |
|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申請分公司登記,提交材料真實有效。通過聯絡員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向社會公示的企業信息為本企業提供、發布的信息,信息真實、有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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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負責人信息 姓 名 |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 電子郵箱 |
| 身份證件類型 |
| 身份證件號碼 |
|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附表2 財務負責人信息 姓 名 |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 電子郵箱 |
| 身份證件類型 |
| 身份證件號碼 |
|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附表3 聯絡員信息 姓 名 |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 電子郵箱 |
| 身份證件類型 |
| 身份證件號碼 |
|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注:聯絡員主要負責本企業與企業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聯絡員應了解企業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分公司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或核準機關提供。 1.本申請書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及相關事項的備案。 2.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申請書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欄目。 3.申請分公司設立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設立”欄及附表1“負責人信息”、附表2“財務負責人信息”、附表3“聯絡員信息”。其中,“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司公章。設立登記填寫擬設立分公司名稱及名稱預先核準文號,不填寫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其他登記填寫分公司名稱和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分公司申請變更/備案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備案”欄有關內容。 “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司公章。變更負責人的,應填寫、提交擬任負責人信息(附表1“負責人信息”)。備案聯絡員的,應填寫附表3“聯絡員信息”。“變更/備案”項目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5.分公司申請注銷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注銷”欄?!吧暾埲寺暶鳌庇?/span>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司公章。 6.“經營范圍”欄應根據公司章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填寫。 7.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檔案號 注冊號 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分公司名稱(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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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告1、 在簽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請人應當閱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本申請書,并確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2、 提交的材料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簽字。3、提交的材料需股東(發起人)簽署的,股東(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發起人)加蓋公章;需董事簽署的,由本人簽字。4、提交的申請書與其他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5、手工填寫表格或簽字時應當使用黑色或藍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請勿使用圓珠筆。 |
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3、分公司變更名稱,應當向其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其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登記權的登記機關申報。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公司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復印件、變更后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分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分公司變更后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者許可證明。 5、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后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的原則上提交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表》,也可以提交以下文件: 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填寫《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信息》; 7、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8、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申請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項及權限 : 1、辦理分公司的變更手續; 2、□同意 □不同意 核對登記材料中的復印件并簽署核對意見; 3、□同意 □不同意 修改企業自備文件的錯誤; 4、□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5、□同意 □不同意 領取營業執照和有關文書。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信息 | 簽 字: | 固定電話: | 移動電話: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粘貼處) |
申請人蓋章: 年 月 日 注: 1、申請人為公司。 2、 委托事項及權限:第2、3、4、5項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分 公 司 變 更 登 記 申 請 書 項 目 | 原登記事項 | 申請變更登記事項 | 分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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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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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產權 | □自有 □租賃 □無償使用 □其他 | □自有 □租賃 □無償使用 □其他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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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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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 責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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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 公司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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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期限 | □ 長期 / 年 | □ 長期 / 年 | 經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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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申請變更登記,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印件與原件一致,謹此對真實性承擔責任。 公司蓋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
注:原登記事項、申請變更登記事項只填寫申請變更的內容。
分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材料目錄 是否提交 | 序號 | 材 料 名 稱 |
|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
| 2 | 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
| 3 |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
| 4 | 公司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
| 5 | 變更后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 6 | 變更后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 |
| 7 | 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
| 8 | 公司加蓋公章的《負責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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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
注: 1、在“是否提交”中打“√”或“×”。 2、提交其他文件、證件的,在空白欄內填寫。 3、本表不夠填時,可復印續填,粘貼于后。
核發《營業執照》及歸檔情況 核 準 日 期 |
| 執 照 副 本 數 | (個) | 打 照 日 期 |
| 打 照 人 |
| 繳 納 登 記 費 | (元) | 繳 費 收 據 號 |
| 領執照人 | 簽 字 |
| 發執照人 | 簽 字 |
| 日 期 |
| 日 期 |
| 電 話 |
| 送 檔 人 |
| 送 檔 日 期 |
| 接 檔 人 |
| 變更登記 材料的 歸檔情況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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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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